大冶市運奶罐車
鮮奶運輸車管路設計要求
1.應設置卸料管路和清洗管路,兩種管路中應有分別或集中控制各倉的閥門,管路中各連接部位 應連接可靠,不應有滲漏現象。
2.卸料管路和清洗管路出口應集中置于操作箱內。
3.管路設計時應考慮方便人員進出罐體
4.管路應盡可能減少拼接、彎道,方便清洗。
5.管路的設計應能避免因熱脹冷縮、機械振動等造成的損壞,必要時應考慮設置溫度補償及緊固裝置。
6.清洗管道系統應能承受110C的工作溫度。
7.清洗管道系統應能滿足清洗、蒸汽消毒或其他消毒方式的作業要求,除了要求人工清洗的部位 外,該系統應保證清洗液能噴灑到所有其它與鮮奶接觸的表面。
8.管路中應不會產生積液。
9.鮮奶運輸車的管路接頭應采用螺紋連接式或夾緊式,管路接頭的表面粗糙度應符合GB/T 1031的規定,對于與食品接觸的精加工表面,其Ra0.8um。
10.采用螺紋連接的管路接頭,螺紋樣式可以采用梯形或圓弧形螺紋。
奶罐車連接要求
1罐體與底盤的連接應牢固、可靠,除符合相應底盤改裝手冊的要求外,還應符合下列要求:
a)設計時應避免上裝部分的布置對底盤車架造成集中載荷,并盡可能將其轉化為均布載荷,以改 善受力狀況。
b)當車架需加長時,加長部分的材料應考慮其可焊性。
c)罐體縱向中心平面與底盤縱向中心平面之間的偏移量應不大于6mm。
2半掛車按罐體受力狀況及連接方式分為半承載式和承載式兩種,其應分別滿足以下要求: a)半承載式半掛車,應對半掛車車架進行強度校核;
b)承載式半掛車,應按JB/T4735的規定,對罐體進行整體強度和剛度的校核。

鮮奶運輸車罐體耐壓試驗標準:
1.應在罐體上的所有焊接完成后,在保溫層安裝前進行耐壓試驗。
2.試驗壓力應不小于罐體設計壓力的1.2倍。
3.耐壓試驗時,應采用兩個量程相同的并經過校驗的壓力表,量程不小于試驗壓力的1.5倍,不大于試驗壓力的4倍
鮮奶運輸罐人孔設置及安全附件的設計標準:
1.每個奶倉應至少設置1個人孔,設在罐體頂部一般采用外開式,設在其它位置應采用內開式。
2.人孔應采用公稱直徑不小于450mm的圓孔或短軸不小于350mm,長軸不小于500mm的橢圓孔。
3.人孔密封墊應方便拆洗。
4.鮮奶運輸車的人孔在罐體頂部時,罐體頂部可僅安裝進氣閥,進氣閥應在罐內壓力低于外界壓力2kPa~3kPa時開啟;進氣閥的總截面積應不低于該倉密閉裝料管道和卸料管道截面積的大值;進氣 閥應配有空氣過濾裝置。
5.鮮奶運輸車的人孔不在罐體頂部時,罐體頂部應安裝進氣閥和排氣閥,進氣閥和排氣閥應配有呼吸閥。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a)呼吸閥應在罐內壓力低于外界壓力2kPa~3kPa時開啟;進氣閥的總截面積應不低于該倉密閉 裝料管道和卸料管道截面積的大值。
b)呼吸閥的開啟壓力應為設計壓力的1.05倍~1.1倍,額定排放壓力不大于設計壓力的1.2倍,回座壓力不小于開啟壓力的0.9倍;排氣閥的總截面積應不低于該倉密閉裝料管道和卸料管道截面積的大值。

鮮奶運輸車卸料操作箱標準
1操作箱應能保證管路系統的控制和顯示部分的合理布置,并能布置管路的出入口及與鮮奶直接 接觸的操作工具、附件等。
2操作箱應有良好的密封性,能防止雨水、灰塵等的污染,并便于清洗。
鮮奶運輸車的設計要求:
1.鮮奶運輸車應選用國家主管部門批準的定型底盤,定型底盤應符合相應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 的規定,且有必要的技術資料和產品合格證等證明文件。
2.原材料和外購件應符合有關標準的規定,并有供應商提供的合格證明,裝配時應選用經檢驗合格的零部件。
3.應計算整車在空載和滿載兩種工況下的總質量和軸載質量,其應不大于底盤或半掛車允許的總質量和軸載質量。
4.凡與牛奶接觸的零部件,其材料性能均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的規定,具體要求為:
a)罐體和有可能進入罐體與牛奶直接接觸的零部件應使用奧氏體不銹鋼,或經相關標準認可的材料制造。
b)用于密封的材料應具有抗脂肪性能、不會污染牛奶,同時在使用正常劑量的清洗劑時,不會被腐蝕。
c)不銹鋼鋼管應符合GB/T14976的規定。
a) 罐體用鍛件應符合JB4728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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