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得ND系列閥控式免維護鉛酸蓄電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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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號 |
標準電壓 |
標準容量 |
內阻 |
外型尺寸(mm) |
參考重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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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DEL |
z(V) |
(AH) |
mΩ |
長(L) |
寬(W) |
總高(TH) |
(KG) |
ND-124CH |
12 |
4 |
≤40 |
90 |
70 |
102 |
1.6 |
ND-127CH |
12 |
7 |
≤22 |
151 |
65 |
95 |
2.6 |
ND-1212CH |
12 |
12 |
≤17 |
151 |
99 |
97 |
4.3 |
ND-1217CH |
12 |
17 |
≤16 |
180 |
76 |
168 |
5.6 |
ND-1224CH |
12 |
24 |
≤8.3 |
165 |
125 |
182 |
8 |
ND-1238CH |
12 |
38 |
≤7.3 |
198 |
166 |
170 |
13 |
ND-1265CH |
12 |
65 |
≤6.1 |
350 |
166 |
173 |
21 |
ND-12100CH |
12 |
100 |
≤4.4 |
407 |
173 |
241 |
31 |
注:
(1)標準容量(10小時率)為在25攝氏度下所測得的平均值,可通過3次以內的充放電循環達到 |
產品技術參數
1.放電
(表1) 放電電流及放電終止電壓
放電電流 (A) |
放電終止電壓 |
(A)<0.2C |
1.80 V/單體 |
0.2C<(A)<0.5C |
1.75 V/單體 |
0.5C<(A)<1.0C |
1.60 V/單體 |
1.0C<(A)<2.0C |
1.50 V/單體 |
2C<(A) |
1.30 V/單體 |
1) 電池不宜放電至低于預定的終止電壓,否則將導致過放電,而反復的過放電則會導致容量難以恢復,為達到最好的工作效率,放電應0.05-2C 之間,放電終止電壓如上表1所示。
2) 放電后請迅速充電,特別是在深放電后更應立即充電,否則將可能導致電池容量無法恢復。
3) 放電時請將電池溫度控制在-15~50℃。
2.電池容量保持
以下因素將影響電池的使用壽命:
(1) 重復的深放電,尤其是重復的淺充電后的深放電
(2) 使用環境溫度過高
(3) 過充電,特別是涓涓浮充充電
(4) 過大的充電電流.
(5) 充好電的電池如果長時間未使用,特別是在高溫環境下,將會導致自放電的加速和容量的減少。
3.電池的貯存
蓄電池應貯存在低溫,干燥,通風,清潔的環境中,避免熱源、火源、陽光直射,充足電存放,而每3-6個月補充電一次。
4.安裝使用
(1) 使用前請檢查蓄電池的外觀
(2) 蓄電池的安裝必須由專業人士來進行。
(3) 電池不可在密閉或者高溫的環境下使用(建議循環使用溫度為5~35℃.
(4) 安裝搬運電池時應均勻受力,受力處應為蓄電池的殼部分,避免損傷極柱。
(5) 電池在多只并聯使用時,請按電池標識“+”、“-”極性依次排列,電池之間的距離不能小于-15mm。
(6) 在電池連接過程中,請戴好防護手套,使用扭矩扳手等金屬工具時,請將金屬工具進行絕緣包裝,絕對避免將金屬工具同時接觸到電池正、負端子.
(7) 若需要電池并聯使用,一般不要超過三組(只)并聯.
(8) 和外接設備連接之前,使設備處于斷開狀態,然后再將蓄電池(組)的正極連接設備的正極,蓄電池(組)的負極連接設備的負極端,并緊固好連接線。
5.注意事項
(1) 非專業人士不得打開蓄電池,以免危險,如不慎電池殼破裂,接觸到硫酸,請用大量清水沖洗,必要時請就醫。
(2) 使用多個電池時,要注意電池間的連線正確無誤,注意不要短路。
(3) 使用過程中應避免強烈震動或機械損傷
(4) 使用上、下帶有通氣孔的電池容器以便散熱。
(5) 請不要讓雨水淋到蓄電池,或者將電池浸入水中。
(6) 電池的清掃請用盡量擰干的濕抹布進行,請不要使用干布或撣子等,請勿使用化學清洗劑清洗電池。
(7) 請勿在同箱中混用容量不同,新舊不同,廠家不同的電池。
充電參數
1.充電
(表1) 充電方法 (環境溫度:25℃)
充電方法 |
浮充使用 |
循環使用 |
12V系列 |
12V系列 |
|
充電電壓 |
13.5~13.8 |
14.4~15 |
最大充電電流(A) |
0.1~0.25C |
1)C:表示蓄電池額定容量的AH數值。
2)溫度補償:電池在5~35℃范圍內工作時,不必對充電電壓進行補償,當溫度低于5℃或者高于35℃時,建議對充電電壓作適當的調整,12V電池的調整方法為:以25℃為起點,每變化1℃,充電電壓調整-18mv(浮充使用)或者-24mv(循環使用)。
3)電池充足電后再補充電則稱為過充電,持續的過充電將會縮短電池的壽命。
2. 充電時間
對備用的電池來講,當電池供電后,對電池重新充滿電所需要的時間,一般不少于24小時;
對循環用電池來講,如果知道上一次的放電量及初始充電電流,可以按如下公司計算出環境為25℃時需要的充電時間。
A 當放電電流大于0.25C時
Cdis
Tch = I +3~5
B 當放電電流小于0.25C時
Cdis
Tch = I +6~10
注:
Tch = 電池充滿電所需要的時間(小時)
Cdis = 電池上一次的放電的電量(安時)
I = 最大初始充電電流(安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