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康諾環保科技公司文摘:西藏自治區2014年落實資金3000萬元,實施了20個重點縣300個農村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項目。落實專項資金2634.6萬元,實施了19個城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工程。
據了解,西藏從2010年開始實施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工程,截至目前,共投入1.3億元實施了101個飲用水水源地的環境保護工程,涵蓋當地74個縣(區)中的70個,涵蓋率達95%,確保了城鎮居民的飲水安全。
位于雪域高原的西藏自治區地域遼闊、城鎮分散,并且存在水源地不均衡、備用水源地少的情況。
原標題:西藏實施300個農村飲用水水源地環保項目
近年來,西藏先后制定和出臺了《西藏自治區環境保護條例》、《西藏自治區飲用水水源環境保護管理辦法》、《西藏自治區生態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辦法》等一系列與飲用水環境保護相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等規范性文件。
2005年1月1日起實施的《西藏自治區飲用水水源環境保護管理辦法》,明確規定了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分和水質標準、地表水和地下水飲用水水源保護、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在飲用水水源保護方面的職責以及相關法律責任,為西藏全區的飲水安全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
西藏環境監測部門每年開展城鎮飲用水水源水質監測工作,對拉薩市4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每月監測1次,對其他6地(市)行署(政府)所在地城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每年開展1次監測,對縣城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進行不定期的抽測。
2013年以來,西藏自治區環保廳對全區100多個城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進行了全面檢查,并一一登記備案。
為了全面推進生態環境保護與建設,去年西藏啟動了全區生態環境功能區規劃編制和生態紅線劃定工作,并首次開展了西藏74個縣(區)的環境保護考核工作。實施了生態環保試點項目及部分濕地保護與恢復工程。
截至2014年底,西藏已建立各類自然保護區47個,保護區總面積41.22萬平方公里,占全區國土面積的34.35%。已建立生態功能保護區22個。(本文內容綜合自人民日報、中國新聞網、中國環境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