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線電纜用以傳輸電(磁)能,信息和實現電磁能轉換的線材產品. 廣義的電線電纜亦簡稱為電纜.狹義的電纜是指絕緣電纜.它可定義為:由下列部分組成的集合體:一根或多根絕緣線芯,以及它們各自可能具有的包覆層,總保護層及外護層.電纜亦可有附加的沒有絕緣的導體。
定義
用以傳輸電(磁)能,信息和實現電磁能轉換的線材產品.
廣義的電線電纜亦簡稱為電纜.狹義的電纜是指絕緣電纜.它可定義為:由下列部分組成的集合體:一根或多根絕緣線芯,以及它們各自可能具有的包覆層,總保護層及外護層.電纜亦可有附加的沒有絕緣的導體.
分類
1、裸電線及裸導體制品
本類產品的主要特征是:純的導體金屬,無絕緣及護套層,如鋼芯鋁絞線、銅鋁匯流排、電力機車線電線電纜等;加工工藝主要是壓力加工,如熔煉、壓延、拉制、絞合/緊壓絞合等;產品主要用在城郊、農村、用戶主線、開關柜等。
2、電力電纜
本類產品主要特征是:在導體外擠(繞)包絕緣層,如架空絕緣電纜,或幾芯絞合(對應電力系統的相線、零線和地線),如二芯以上架空絕緣電纜,或再增加護套層,如塑料/橡套電線電纜。主要的工藝技術有拉制、絞合、絕緣擠出(繞包)、成纜、鎧裝、護層擠出等,各種產品的不同工序組合有一定區別。
產品主要用在發、配、輸、變、供電線路中的強電電能傳輸,通過的電流大(幾十安至幾千安)、電壓高(220V至35kV及以上)。
3、電氣裝備用電線電纜
該類產品主要特征是:品種規格繁多,應用范圍廣泛,使用電壓在1kV及以下較多,面對特殊場合不斷衍生新的產品,如耐火線纜、阻燃線纜、低煙無鹵/低煙低鹵線纜、防白蟻、防老鼠線纜、耐油/耐寒/耐溫/耐磨線纜、醫用/農用/礦用線纜、薄壁電線等。
4、通訊電纜及光纖
隨著通訊行業的飛速發展,從過去的簡單的電話電報線纜發展到幾千對的話纜、同軸纜、光纜、數據電纜,甚至組合通訊纜等。該類產品結構尺寸通常較小而均勻,制造精度要求高。
5、繞組線
繞組線是一種具有絕緣層的導電金屬電線,用以繞制電工產品的線圈或繞組。起作用時通過電流產生磁場,或切割磁力線產生感應電流,實現電能和磁能的轉換,故又成為電磁線。
電線電纜型號命名
型號命名概述
電線電纜的完整命名通常較為復雜,所以人們有時用一個簡單的名稱(通常是一個類別的名稱)結合型號規格來代替完整的名稱,如“低壓電纜”代表0.6/1kV級的所有塑料絕緣類電力電纜。電線電纜的型譜較為完善,可以說,只要寫出電線電纜的標準型號規格,就能明確具體的產品,但它的完整命名是怎樣的呢?
電線電纜產品的命名有以下原則:
1、產品名稱中包括的內容
(1)產品應用場合或大小類名稱
(2)產品結構材料或型式;
(3)產品的重要特征或附加特征
基本按上述順序命名,有時為了強調重要或附加特征,將特征寫到前面或相應的結構描述前。
2、結構描述的順序
產品結構描述按從內到外的原則:導體-->絕緣-->內護層-->外護層-->鎧裝型式。
3、簡化
在不會引起混淆的情況下,有些結構描述省寫或簡寫,如汽車線、軟線中不允許用鋁導體,故不描述導體材料。
案例:
額定電壓8.7/15kV阻燃銅芯交聯聚乙烯絕緣鋼帶鎧裝聚氯乙烯護套電力電纜
“額定電壓8.7/15kV”——使用場合/電壓等級
“阻燃”——強調的特征
“銅芯”——導體材料
“交聯聚乙烯絕緣”——絕緣材料
“鋼帶鎧裝”——鎧裝層材料及型式(雙鋼帶間隙繞包)
“聚氯乙烯護套”——內外護套材料(內外護套材料均一樣,省寫內護套材料)
“電力電纜”——產品的大類名稱
與之對應的型號寫為ZR-YJV22-8.7/15,型號的寫法見下面的說明。
4.用漢語拼音第一個字母的大寫表示絕緣種類、導體材料、內護層材料和結構特點。如用Z代表紙(zhi);L代表鋁(lv);Q代表鉛(qian);F代表分相(fen);ZR代表阻燃(zuran);NH代表耐火(naihuo)。
5.用數字表示外護層構成,有二位數字。無數字代表無鎧裝層,無外被層。第一位數字表示鎧裝,第二位數字表示外被,如粗鋼絲鎧裝纖維外被表示為41。
6.電纜型號按電纜結構的排列一般依次序為:絕緣材料;導體材料;內護層;外護層。
7.電纜產品用型號、額定電壓和規格表示。其方法是在型號后再加上說明額定電壓、芯數和標稱截面積。
國標線標準
1.外觀標準,電線上必須有認證標志、制造商、線徑等, 地線用黃綠色絕緣層
2.機械強度
3.護套的絕緣(一般大于100MΩ)和耐壓強度(500V以上1500V以下)
4.線阻(一定的線徑、電導率、長度下不大于一定的電阻)
5.高溫沖擊140度下,低溫-30度下電線不得出現開裂等.
電線電纜的注意事項
常見的電纜故障
電纜線路常見的故障有機械損傷、絕緣損傷、絕緣受潮、絕緣老化變質、過電壓、電纜過熱故障等。當線路發生上述故障時,應切斷故障電纜的電源,尋找故障點,對故障進行檢查及分析,然后進行修理和試驗,該割除的割除,待故障消除后,方可恢復供電。
埋設電纜線路的安全要求
1、電纜線相互交叉時,高壓電纜應在低壓電纜下方。如果其中一條電纜在交叉點前后1m范圍內穿管保護或用隔板隔開時,最小允許距離為0.15m。
2、電纜與熱力管道接近或交叉時,如有隔熱措施,平行和交叉的最小距離分別為0.5m和0.15m。
3、電纜與鐵路或道路交叉時應穿管保護,保護管應伸出軌道或路面2m以外。
4、電纜與建筑物基礎的距離,應能保證電纜埋設在建筑物散水以外;電纜引入建筑物時應穿管保護,保護管亦應超出建筑物散水以外。
5、直接埋在地下的電纜與一般接地裝置的接地之間應相距0.15~0.5m;直接埋在地下的電纜埋設深度,一般不應小于0.7m,并應埋在凍土層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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